尊敬的客户:
您好!接香港DHL通知,寄往菲律宾的货件如申报价值低于菲律宾比索 (PHP)10,000.00,必须提供正确描述货件价值的发票,且发票中不能出现以下(或任何类似)描述:
VALUE FOR CUSTOMS PURPOSES ONLY
VALUE FOR CLEARANCE PURPOSES ONLY
NO COMMERCIAL VALUE
如发票出现以上(或类似)描述,当地海关将扣押货件并重新估定货件价值征收货物税金或要求提供价值证明协助清关。
以上要求请贵司知悉遵守,我司出口前不再复核,请在出货前与寄/收件客户做好沟通解释,避免货件因不符合海关要求导致延误、退件,如因清关不符合引起的一切清关延误或退件的费用,责任将由贵司自行承担,多谢配合。
升蓝物流
2019年08月03日
联系我们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兴华路58号升蓝智慧港B栋邮编:518129
电话:400-188-5656网址:http://www.sl56.com
深圳市升蓝物流有限公司©2004-2024 版权所有粤ICP备11018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