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你好!接香港DHL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所有寄往意大利的货物,运单和发票上必须注明收件人正确联系方式(最好提供收件人手机号),同时随货发票需要遵循以下要求:
1、收件方为公司:随货发票需注明意大利EORI/VAT号码(Italian EORI/VAT number);
2、收件方为个人:随货发票需注明意大利纳税人识别号(Italian Taxpayer ID number)。
以上请贵司知悉并转告发货人,寄运货物前请确保随货资料正确完整,我司出口前不再复核,如未遵从上述规定,货物将可能会被拒收或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清关问题及费用,均由发货人承担。谢谢!
升蓝物流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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