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香港TNT通知,沙特和阿联酋在2018年1月1号开始实施增值税(VAT),凡是去沙特和阿联酋的货物,寄件人需在发票上注明15位的VAT税号,否则有机会产生清关问题而引起退件,若需知道更详细的信息请参考以下网站:WWW.TNT.COM/AE/VAT和 WWW.TNT.COM/SA/VAT。我司出货前不再核实,请提前跟客户沟通好,若因此产生清关问题导致退件等费用全由寄件方承担。感谢大家的配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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