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为更好的提高香港DHL电池货操作服务质量,从2017年7月10日起相关操作要求更新如下:
1. 客户可自行提供MSDS随货,请在交货面单上备注:MSDS随货。
2. 若客户不能提供MSDS,我司可代做MSDS资料试走(客户需提供真实准确的电池容量/电压/型号等功率参数资料)
3. 不论是否我司代做资料,如客户需我司帮忙打印MSDS资料,我司将监督性收费:15元 /份。
注:我司根据客户提供的电池参数代做MSDS资料,是否符合香港DHL要求,最终以香港DHL审核为准。若DHL审核不通过,我司负责从DHL仓库提回我司香港仓库,将收取提货费1元/kg,最低收费100元每票。若客户货物需要改渠道或从香港退件回大陆,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寄件客户自行承担。
升蓝物流
2017年7月8日
联系我们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兴华路58号升蓝智慧港B栋邮编:518129
电话:400-188-5656网址:http://www.sl56.com
深圳市升蓝物流有限公司©2004-2024 版权所有粤ICP备11018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