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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接香港DHL通知,即日起,所有寄运出口货件,发货人均必须完整并正确申报发/收件人的信息。发货人必须提供完整的收/发货人公司全称、联系人名、地址、有效联系电话。如果发货方或收件方为私人名义,必须要提供全名,即姓氏+名字(例如:Tom或是Mr.Harden为不完整的收件人名称,Tom Harden 才是完整的联系人姓名)。
以上请各客户知悉并转告发货人,请发货人寄运货物前严格审核随货资料,我司交寄DHL前不予再次复核,如由于随货资料申报不详或错误,导致香港DHL拒绝收货或当地清关、派送等问题,由此产生的延误及相关费用均由发货人承担。造成不便,请见谅!
升蓝物流
2017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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